最近与其说忙,不如说有些乱;在各项事情都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自己依然显得效率低下,思绪混乱的话也无法写出顺畅的 blog 文章。
不过最近看到 Google Reader 也终于被 Google 以使用者下滑的理由关闭的时候,自己意识到的不仅是需要为这个多年以来每天都会使用的工具留下一些只言片语,以及在某种意义上,这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已经忘记确切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这款必须的应用。
当时还在珠海,应该是 05-06 年的时候吧,就是每个人都喜欢开 blog 写 blog 看别人的 blog 的时候。写 blog 的人越来越多要不断手动访问来知道写了什么也愈发困难,最开始的时候自己在使用的傲游浏览器里面有订阅的功能于是用的是这个。之后随着要跟随的 blog 数量的增加,在本地浏览器的程序当中更新的话经常会失去响应,于是也很短时间内用过抓虾这样的在线 RSS 阅读器服务,最后就在 Google Reader 这里安定了下来。
为什么会选择 Google Reader 的话,因为有着快捷键与无限滚动可以快速阅读内容,能够连接其他 Google 服务并与其他人进行分享,使用了 https 安全链接模式的话还能看到更多内容。
而之后我发现的是,Google Reader 能够把所有抓取过的内容保存在它的服务器,即使本来的网站已经无法访问也至少能看回当时的文字;去年就是为 Minnie 同学从 Google Reader 上为她保留了她已经不能访问的 blog 上的内容。而且在 Google Reader 当中可以在这么多已经保存的内容当中搜索。因此,即使 Google Reader 不用于阅读也能作为一个不断增长的资料库。
而到现在,Google Reader 对于我来说,在阅读上的意义已经不多了,反而作为存档的意义更加重要。
在阅读上的意义不多了的原因,除了现在写 blog 的人早已因为时间不够因为不再无病呻吟而所剩无几,也的确是因为工作后的自己时间已经不多,必须要从中挑选有意义的内容以供稍后阅读;而且现在的自己看起来,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是有营养的。
而作为存档的意义的话,很多人的 blog 或者是因为停止写作的时候顺手加密了,或者是时过境迁 blog 服务供应商关闭了,所能留下的,就只是在 Google Reader 上面的文字而已。
我清楚过去的文字对于未来来说或许早已没有用处,只是自己一向都是对过去过于执着而已;所以,在 Google Reader 关闭之前,还是需要将在上面的文字保存下来。毕竟,即使以后转移到了新的服务,也不能够抓取这些早已不能访问的页面了。
如何把整个 blog 保存下来很长时间以来都是自己想解决的问题,而这个周末花了一些时间之后,觉得其实也没有那么困难。
很久以前对着自己的旧 blog 想备份的时候就觉得,一篇一篇文章手动保存下来的确是酷刑。曾经询问过 Peter, 而他也给我写出来下载 RSS 源的程序,但是因为文章数目太多还是无法完整下载。之后出现了 Evernote 的保存页面插件,但是还是觉得一个页面一个页面地来保存很悲哀。于是之前在尝试使用 AutoHotKey 看看是否可以让过程变得自动化;与此同时我也在寻找可以自动导出 Google Reader 当中所有文章存档的方法但无果。
……直到遇上了 ifttt 整个事情才变得简单起来。
目前的做法是,在 ifttt 上设定,只要我在 Google Reader 当中为一篇文章标记星星,就会自动在 Evernote 当中创建一条笔记来保存这篇文章。
这样的话只需要为想保存的文章全部添加星星就可以了。但是文章数量太多,即使有快捷键,要按 j/k 来到下/上一篇然后按 s 来标记星星依然是会让人痛苦的事情;于是自己就稍微写了一下 AutoHotKey 的脚本来自动按这些按键:
u::
loop, 30
{
send p
sleep 100
send s
sleep 300
}
当我按 u 的时候,电脑就会自动帮我按 p 去到上一篇(更新的文章),在 0.1 秒之后按下 s 标记星星,接着 0.3 秒之后就继续下一个循环,总共 30 次。
为什么是 30 次的话,是我发现这个这个 ifttt 的 recipe 一次只能保存 30 篇文章,标记再多的星星也只能保存 30 篇。而且这个还有冷却时间,大概是 10 分钟的样子,所以大概就是 10 分钟就能保存 30 篇文章的进度。
即便面对这么多年累积下来浩瀚如海的各位的 blog 文章这个进度已经相当缓慢,不过已经比自己人手来操作而觉得无望要好。
Google Reader 自己也能发送到 Evernote, 但是那个没办法轻易自动化,而且 Evernote 会去原始网页抓取文章,而不是像上面的做法那样抓取已经保存在 Google Reader 当中的文章。
因为必须要经历为每一篇文章标记星星的过程,所以即便只是看题目,都已经能大概会想起,当时特定的那个人,在那段特定的或早或晚的时间所经历过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过去吧。
现在的人们大多都无法用文字撰写出 blog 这么长的内容,所以都转战微博,用 140 个字来表达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某种程度上像 Lofter 之类的轻博客注定只能小众,毕竟大众已经难以想象超越 140 字。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时间。思绪再多也缺乏时间将其表达出来,正如最近的自己。需要分神的事情多了,而写 blog 那么分神的事情还是等有时间的时候再说吧——大抵会这么想的。
而在阅读方面,随着写作方式的不断简短,人们愿意阅读的长度也愈发缩短。微博与微信朋友圈当中的“赞”,倒是让我觉得这个该是一种极致了——连评论都懒得了,就赞一个吧。
……而自己的话,只要还有思绪需要表达,无论是否有人在看,还是会继续写的;即便这种方式来记录生活的时代,某种程度上也早已结束了,正如自己已经不再用纸笔写出很长的文字一样。